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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7 20:11
歐巴馬二度略提台灣關係法 顯非故意疏漏
歐巴馬二度略提台灣關係法 顯非故意疏漏
【中央社╱華盛頓特稿】 2009.11.17 06:36 pm
美國總統歐巴馬首次訪問中國,連續兩天闡述中國政策時,只提美中三個聯合公報,未提台灣關係法,引起此間關注兩岸議題人士一陣虛驚,以為歐巴馬調整了一中政策架構。
歐巴馬16日在上海說明中國政策時,只提美中三個聯合公報,未提台灣關係法。大部份人都認為,那應該是非故意的疏漏,不值得大驚小怪。
但17日歐胡聯合聲明觸及台灣議題時,再度只提美國恪守美中三公報的原則,還是未提台灣關係法。至此,智庫圈幾乎已確定歐巴馬不是不小心漏提台灣關係法,而是美方經過思考後的作法。
正當大家在思考歐巴馬故意不提台灣關係法的意義時,歐巴馬卻在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共同會見記者時表示,美國的政策是在美中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的基礎上,支持兩岸的連繫更進一步發展,而這些連繫發展符合雙方利益,符合區域利益,也符合美國利益。
在美國兩岸事務圈相當能發達反映當局立場的智庫專家葛來儀(Bonnie Glaser),16日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如果歐巴馬是刻意避提台灣關係法,是很不幸的事。
葛來儀是此間智庫圈中,最先掌握到歐巴馬此行將與胡錦濤發表聯合聲明的專家。
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亞洲研究中心主任羅曼(Walter Lohman)則說,歐巴馬闡述他的中國政策,只提三公報,不提台灣關係法,是茲事體大(a very big deal)。他強調,儘管三公報是美國的重要承諾,但台灣關係法更重要,因為它是美國的國內法(law of the land)。羅曼強烈呼籲歐巴馬趁還在中國訪問,公開做出澄清。
其實,如果回顧歷史就可以發現,從1990年以來,歷次美中高峰會談,僅有一次發表聯合聲明。那是1997年10月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美會晤柯林頓總統時所發表。在那次聯合聲明中,柯林頓也未提台灣關係法。
因此,歐巴馬與胡錦濤發表聯合聲明不提台灣關係法,其實是「有例可循」。
事實上,歐巴馬出訪前,美國副國務卿史坦柏格(James Steinberg)6日在「美國進步中心」(Centerfor American Progress)演講時即指出,「美國瞭解北京反對美國對台軍售,但是美國仍將恪守對台灣的堅定承諾,因為這不但是台灣關係法的法律要求,更因為美國認為這樣做是對的」。
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貝德(JeffreyBader),同一天在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Institution)演講時則表示,美國對台灣的軍售政策不會改變,也不會碰觸由美中三公報及台灣關係法所組成的美國處理美中台三邊關係架構。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13日在馬尼拉接受「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專訪時也指出,美國將繼續根據台灣的實際防衛需要,決定對台軍售。
因此,歐巴馬行前一定已被他的重要中國通幕僚傳授應付兩岸問題的標準答案。只是大家沒想到歐巴馬是以如此方式吊人胃口。
正如維吉尼亞州里契蒙大學政治系主任王維正所猜測,因為中國人太愛面子,因此歐巴馬基於作客之道,先釋出兩次善意,略過不提被中方認為是干涉中國內政的台灣關係法。最後才在聯合記者會上明確表達立場。中國既已佔了兩次便宜,也就不能再「逼人太甚」了。
駐美代表處在歐巴馬行前信誓旦旦表示,歐巴馬此行不會有「意外」,果然是「有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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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