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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1 11:15
MOU 吳揆拋新議題 及 外資金融機構來台規定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蘇秀慧】
在行政院的要求下,金管會在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之前,將先修改外商銀行在台設立分行規定,將外銀的授信限額,從「總行淨值」為計算基礎改用「分行淨值」。此舉將使外銀的授信能量大受影響。
政府即將開放陸銀來台,由於陸銀規模比台灣大得多,若適用現行對外銀的規定,一家陸銀在台分行的放款能力將遠超過台灣的銀行業,競爭力難以想像。外界認為,政府此時明顯是想藉由修改外銀相關規定來「卡」陸銀,保護本土銀行。
不過,金管會主委陳冲表示,修改外銀來台相關辦法,不是針對陸銀,而是針對所有外商銀行。在世貿組織(WTO)的審慎監理原則之下,各國金融監理機關對於外銀來台的規定,有自主權。
外銀在台分行8月底淨值加總僅649億元,與外銀母行一家淨值可能就有幾十億、或幾百億美元的規模,完全無法相比。8月底外銀在台分行放款餘額為5,213億元,較去年8月金融海嘯前的7,608億元大幅縮減,放款占有率更自4.14%降至2.86%。
金管會預計今(11)日邀請外銀召開公聽會討論「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明日相關規定就要送金管會委員會討論,一旦討論通過,就可以對外預告,預告七天即可正式發布。金管會將以飛快的速度來修法,堪稱前所未見。
依據該法令第14條的規定,外銀分行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授信限額,準用銀行法之規定,所稱淨值係指其「總行淨值」。
據了解,此次修法的重點,除了授信計算基礎從「總行淨值」改為「分行淨值」外,也會提高外銀來台設立分行的營運資金;也會要求母國總行承諾必要時對分行提供流動性。
陳冲指出,台灣加入WTO時,當時的入會承諾是以「分行淨值」來計算新台幣授信額度。不過,在金管會成立後,第一任主委龔照勝改以「總行淨值」來計算,使外銀的授信能力大幅提高。
去年金融海嘯爆發後,20國會議(G20)檢討跨國銀行的監理,認為跨國銀行在各地設立的分行,其自有資本相當重要,關係到風險承受度。金管會今年3月就有意修改外銀來台的相關規定,已洽中央銀行意見,央行也同意修改。
吳揆:MOU公文 退回金管會
為避免被大陸銀行「以大吃小」,行政院長吳敦義昨(10)日表示,他已退回金管會上呈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簽署公文,要求金管會先修改外商銀行授信限額基準,限縮授信業務空間,並赴立院完成報告。
吳敦義昨日接受媒體訪問,他表示,只要行政命令修改好了,立法院也完成報告了,那麼「本周結束前或下周,不是不可能簽署完成。」
立法院已安排下周一(16日)邀金管會主委陳冲等人報告,吳敦義說,如果不經過立法院,他心裡總是覺得「ㄉㄢㄉㄢ」(台語,意思是「虛虛的」),不那麼踏實。另外,吳敦義透露,金管會明日的委員會議就會提出修改外銀授信限額計算規定。
吳敦義接受專訪時強調,希望先將外銀授信限額基準由現行以「總行資本額」計算,改回按「分行資本額」計算。
過去是按「分行資本額」計算,後來才改為以「總行資本額」計,未來若大陸銀行來台設分行,大陸每個銀行總行都超大型,不改規定,以後不得了。
不過,吳揆說法有誤,現行規定是外商銀行授信限額基準按「總行『淨值』」計算,不是總行資本額。
吳敦義說,面對資本額非常龐大的大陸銀行,為避免讓少數人疑慮會不會被「以大吃小」、「搶占市場」等,在簽MOU以前,「我們內部的規範應先做整理,恢復到原來的規定。」
簽ECFA 要六成民眾支持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10)日接受本報系聯合晚報專訪時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一定會簽,早期收穫清單中,關稅互免部分若不能即時解決,可以想像面對東協加一後,產業可能會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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