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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6 18:40
本報透視集----一筆爛帳
http://www.cdnews.com.tw2009-10-16 08:42:09
扁家從未要求瑞士方面匯回贓款,陳致中的「認罪協商」根本是虛晃一招.
扁家海外洗錢案沸沸湯湯近一年,最近才發現,不但扁家從未要求瑞士方面匯回贓款,陳致中的「認罪協商」根本是虛晃一招;甚至特偵組也從未要求瑞士如此辦理,所謂「司法互助」可能同樣是虛晃一招。搞了半天,原來老百姓的血汗錢被扔在海外,檢方至今八成仍不得其門而入;也難怪扁家上下能撐則撐,反正關個幾年,還有後路。
要知道,對於扁案,追贓該重於辦人。辦人空間不大,除了貪污罪,洗錢關不了幾年,還容易招來「滿門抄斬」、「趕盡殺絕」的政治性控訴。尤其只要「青山」留得在,人出了獄,還真不怕沒柴燒。相反的,一旦贓款起出,所有想望便成泡影,扁家人的心防也容易突破,案情很快能夠水落石出。更何況,這些贓款都是企業或全民的資產。
所以檢察總長日前坦承,扁家在瑞士銀行究竟有多少錢,仍不確定;特偵組也從未派人前往瑞士,嘗試接觸;檢方甚至不曾要求瑞士方面,將贓款匯回臺灣;連「司法互助」的步驟和進展,都諱莫如深。這些答案,相信都讓民眾對於檢方偵辦態度,感到無奈和失望。這不是可為、不可為的實務問題,而是根本「為」與「不為」的態度問題,證明特偵組的偵辦決心完全不足。
扁家洗錢案的意義,一在洗錢層級之高,竟是在總統府內外進行;一在洗錢金額之鉅,動輒以九位數、十位數累積。這樁案子,絕對會在臺灣政治史記上一筆,也是政府展現肅貪決心的歷史機會。不此之圖,卻投鼠忌器、或以鄉愿態度消極應付,囚扁一人而縱其餘,甚至網開一面,追贓不力,則對全民、對歷史,都將無法交代。偵辦近年,得出若許答案,檢方真的該加油了。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