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周男4個月徒刑,另依誣告罪判刑6月,可上訴。(資料照)
2020/12/02 16:4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8年間,時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監察室的周姓稽核,酒駕遇警攔查,竟亮出名片自稱熟識警察高層,企圖關說不成後拒絕酒測,並與警方發生拉扯、衝撞,害警員受傷,事後更誣告警員傷害,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他4個月徒刑,另依誣告罪判刑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1日中午,周男酒後騎車上路,行經新北市五股區自強路時,巡邏警員發現他臉色明顯潮紅、行車不穩上前攔查;怎料,周男不聽攔阻,騎車跑到友人住處前並亮出名片,聲稱他認識警察高層及派出所副所長,試圖關說阻止酒測。
警員不理會準備實施酒測,周男眼見關說不成,竟拔腿狂奔,欲躲進友人住處,因此與警員發生衝撞、拉扯,害警員手臂受傷。
事後,周男因拒絕酒測被罰9萬,台北國稅局並予以記過,周男心生不滿,於同年11月間控告員警傷害,虛構他原本在朋友家「聊天、喝酒、看鴿子與蜜蜂」,沒有酒駕,警員卻擅闖民宅要求酒測,還把他摔向地面受傷。
法院審理時,周男否認犯行,合議庭不採信,並斥責周男身為台北國稅局監察室稽核,掌理稅務人員違紀及違法瀆職等案件調查,身為執法人員,以身試法,關說不成後,藐視公權力與警員發生拉扯及衝撞,嚴重破壞國家法紀執行的尊嚴性,事後還誣告警員,耗費訴訟資源,打擊基層執法人員士氣,惡性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