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0-04 22:57

繳清欠稅才能移轉財產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4日電】財政部指出,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捐達一定金額以上,稅捐機關可就欠稅人所有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地政及監理等機關作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的禁止處分登記。
納稅人如果有欠繳應該要繳納稅捐,而要將房地移轉,財政部強調,必須應先繳清稅款後,稅捐機關才會行文地政及監理等機關塗銷禁止移轉,以便辦理房地過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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