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0-10-13 17:40

康軒違性平法判賠40萬元 懷孕員工復職致謝

康軒違性平法判賠40萬元 懷孕員工復職致謝
工商時報 數位編輯 2020.10.13
康軒案勞資爭議調解會歷時2小時協商,女員工最後更與康軒集團執行長蔡其修握手言和,象徵全案圓滿落幕。圖/許哲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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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軒違性平法判賠40萬元 懷孕員工復職致謝
康軒「吹哨者」風波遭爆8年前違反性平法案,曾施壓懷孕36周陳姓女編輯離職,經陳女提告,法院認定康軒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陳女勝訴可復職,還獲賠新台幣40萬餘元。
康軒文教集團疑藉「吹哨者」事件施壓女員工離職,其實康軒8年前就曾逼懷孕36週的陳姓女編輯離職,經陳女打官司,台灣高等法院最後認定康軒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陳女勝訴可復職,還獲賠新台幣40萬4777元包含薪水、育嬰津貼、慰撫金等,全案確定。
新北市府勞工局今天表示,這名陳姓勞工在判決後,曾針對復職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後來自行撤案,經了解已回去上班。
至於為何法院判決可以復職卻又衍生爭議,勞工局說,主要是法院判決到真正可以復職,有時間落差,加上資方當時未告知這名勞工何時復職、工作內容等,勞工才來申請勞工局介入處理,「推測可能雙方就這部分有自主達成協議,勞工就撤案了」。
根據判決,陳女在民國99年5月19日入職康軒擔任文字編輯,自述一直認真工作,即便到了預產期前一個月,醫生建議臥床休息,她仍考慮到新人尚未到職恐影響進度,強忍身體不適繼續上班。
豈料新人報到後,公司竟以未達標準等理由等理由,要求陳女自動離職,讓她一夜輾轉難眠,隔天更因巨大壓力出現早產現象。
康軒在法庭上抗辯,指陳女考核成績不佳,工作有重大疏誤等,且過去其他女同事請產假都准假,怎麼可能刁難陳女。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康軒在陳女懷孕後期以她表現不好要求離職,還不讓她請產假,確實已屬歧視懷孕員工,也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且離職書聲明陳女休完2個月產假後再辦離職手續,但陳女一直未辦離職手續。
法官判定,雙方僱傭關係仍存在,不僅陳女可復職復薪,康軒還要賠償未支付薪資、無法請領的育嬰補貼、慰撫金等共40萬餘元,全案就此確定。
(中央社)
調解成立 女員工致謝大眾
康軒案勞資爭議調解會12日登場,歷時2小時協商,下午4時宣布調解成立,公司認定女員工屬非自願離職,並在官網公告道歉啟事7天,但資遣費、撫慰金金額保密,女員工最後更與康軒集團執行長蔡其修握手言和,象徵全案圓滿落幕。
康軒集團董事長李萬吉居家檢疫期間多次外出,遭員工爆料後被開罰百萬,事後傳出一名年資18年的女員工,因被懷疑是吹哨者慘遭「離職」,引發熱議,全教總更發起連署抵制康軒書籍。
女員工昨在市議員蔡淑君陪同下出席調解會,康軒則由執行長蔡其修代表出席,下午2時開始協商,主要釐清女員工是否屬「自願離職」,若屬非自願,公司需給付66萬元資遣費,以及一筆尚未支付的7萬5000元業績獎金,女員工也在會議中向公司求償精神撫慰金。

調解會下午4時順利結束,女員工受訪時數度哽咽地說,「這陣子謝謝媒體與大眾關心,我非常感激在心,透過這件事我也深刻體會到,勞工朋友弱勢的權益,真的很需要政府單位在立法方面多加強,這是我在這邊懇求的一件事。」
蔡其修指出,昨調解會雙方都很有誠意,包括資遣費、業績獎金、非自願離職書和撫慰金,都在蔡淑君和調解委員協調下和解,公司會支付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業績獎金,至於詳細金額涉及保密條款,不便對外說明。
(中國時報 許哲瑗 、新北)
康軒案「愛的握手」大和解 女員工哽咽:謝謝大家
康軒勞資爭議首場調解會12日下午2時登場,歷時2小時協商,稍早宣布調解成立,康軒需在官網張貼道歉公告7天,但雙方對於資遣費、業績獎金、撫慰金金額保密到家,康軒執行長蔡其修與女員工在記者會上握手言和,象徵全案圓滿落幕;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滿意協商結果?」女員工低頭深呼吸一口氣,長嘆後哽咽說「謝謝大家」。
調解會周一下午4時順利結束,女員工在市議員蔡淑君陪同下出面受訪,過程數度哽咽地說,「這陣子謝謝媒體與大眾關心,我非常感激在心,透過這件事我也深刻體會到,作為勞工朋友,弱勢的權益真的很需要公單位、立法方面的加強,加強保護勞工權益,這是我在這邊懇求的一件事。」
媒體追問是否滿意這個結果?女員工深呼吸後長嘆道,「謝謝大家」,不願再發表任何意見。
蔡淑君說明,協調過程長達2個小時,勞資雙方最終完成溝通,康軒將在官網張貼道歉啟事7天,至於協商金額,由於涉及保密條款,不便對外說明。
蔡其修指出,12日雙方都很有誠意來談,包括資遣費、業績獎金、非自願離職書、撫慰金,都在蔡淑君和調解委員協調下,達成共識並成功和解,資方也會給予女員工非自願離職證明,並支付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業績獎金。
(中時 許哲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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