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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6-15 10:34
實習、打工混淆 教部明定:實習1學分至多80小時
1345932聯合新聞網
記者馮靖惠╱即時報導
2019年6月14日 下午12:23
關於大學生實習時數的規範,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今天表示,過去常常發生大學把實習課程跟校外打工混淆,少數學校的實習學分甚至超過100小時。今年4月已經發函給大學,明定實習一學分至多80小時、單一學期不超過720小時。實習畢業總時數不宜超過1440小時。
教育部明定,同一系科實習規畫應一致,不應依學生國籍而有差異。各校應設立至少二級的「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以維護學生相關權益。
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並紓解少子化招生困境,教育部這兩年鼓勵大學招收東南亞等南向國家外籍生,但去年接連傳出有學校透過仲介招生,向學生收取高額費用引發爭議。
教育部國際司長畢祖安今天表示,大學在招生時,絕對不得透過仲介招生。至於如何區分招生仲介或代辦?畢祖安說,第一是「動機」不同,仲介業服務對象的來台動機,不是來念書,而是假藉留學的名義實際是來台灣工作;第二是「收費樣態」不同,一般來講,學生只會繳一次錢,但之前有些大學的案例,因為被仲介介入,仲介會持續向學生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