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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1 22:32

賦改會掀綠稅拉鋸戰

賦改會掀綠稅拉鋸戰
* 2009-08-01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台北報導】
賦改會雖在6月19日達成開徵綠稅的共識,但是工商團體、經濟部、財政部與綠稅研究案主持人蕭代基之間對如何課徵歧見仍大,工商團體並一再向府、院表達「絕對不可以按賦改會版本開徵綠稅」,因此賦改會下週一(3日)將加開一場工作會議。繼投資型保單後,綠稅預計在賦改會中再掀起拉鋸戰。
所謂的綠稅分為能源稅與環境稅,消耗自然資源者,須課能源稅,對環境造成污染,課徵環境稅。依據研究團隊估計,開徵能源稅10年新增稅收近2,000億元;開徵環境稅,10年新增稅收約6,000億元,其中煤炭稅就占4,500億。二者合計約8,000億元,在預算中立原則下,用於改良貨物稅、廢除印花稅、娛樂稅中的2個項目、調降所得稅、補貼研究發展、大眾運輸系統等做為配套措施。
對於影響民生的汽油、柴油,蕭主張,因為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汽,既會「耗能」,又造成「污染」,所以在能源稅中要課稅,在環境稅中也要課稅。課稅的原則是兩邊合計的稅額,在稅後的市售汽油價格,不超過日本和韓國汽油的平均數。
主管稅務的財政部,理論上應該對學者的研究樂觀其成才對,但因為蕭主張,在預算中立下,新增的稅收要用於調降所得稅、補貼大眾交通運輸等,而財政部反對在未課到新稅之前,就先宣布要配合降所得稅,以免新稅課不到,反而降稅通過。
又財政部「揣摩上意」,認為這份研究恐對產業與消費者造成影響,在政治上不可行,一再要求蕭把稅額降低、範圍縮小。
經濟部能源局認為,研究報告對產業衝擊太大,不能接受。同時經濟部、台電與原能會都反對核能納入課稅標的,但研究報告中,仍主張「核能」因為耗用能源,就應該課稅,分10年、逐年遞增,每年每度提高0.04元,10年後每度課0.4元。
原能會並批評,研究團隊根據溫室氣體減量法第23條規定的懲罰條款,訂出每公噸二氧化碳課徵台幣2,000元,課稅過重,造成環境稅10年後的每年稅收高達5,700多億,不應該把稅負和懲罰混在一起,應該適度降低。
此外,研究報告建議,煤炭仍只課徵環境稅,不課能源稅,也令與會者不解,煤炭也是消耗自然資源,何以不課能源稅?
研究報告表示,課徵綠稅對GDP雖有負面影響,在初期衝擊大,廠商和消費者隨著時間適應、調整生產和消費行為後,影響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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