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2 05:40

台中銀 將回沖22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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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 將回沖22億利益
【經濟日報╱記者溫建勳/台北報導】 2009.07.22 04:07 am
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涉嫌不法向台中銀(2812)超貸74億元,以及向台中銀信託部違法交割順大裕股票19億元,案件經過十年審理,高等法院7月更二審宣判,曾正仁不法所得84億元,應全數歸還給被害人。
市場傳出,台中銀近期可望因這樁司法案件回沖超過22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貢獻近1.6元。台中銀對此指出,這樁舊案已經纏訟超過十年,付出慘痛代價,希望司法能儘早還給公道,如有相關財務訊息,將在公開觀測站公布。
德信證券總經理儲祥生指出,一旦判決三審定讞,「絕對是台中銀的大利多」,因為台中銀去年每股稅後純益仍有0.2元,今年上半年每股獲利0.18元,股價淨值比只有0.74倍,加上台中銀本來在這波MOU題材漲幅落後,因此若回沖可觀利益,股價可望有所表現。
高等法院日前宣判刑事更二審,曾正仁不法所得84億元,除判賠給台中銀之外,另外600餘名投資人也可得到賠償。
判決主文高達500餘頁,是繼力霸王又曾案之後,另一備受矚目的重大金融案件。而銀行公會更把力霸王又曾、曾正仁、東帝士陳由豪等,列為追討海外資產的首要目標。
據指出,台中地院查出曾正仁非法取得資金有180餘億元,但公權力僅來得及查扣30億左右現金、部分不動產、股票一批,台中銀部分,可望分得22億元。
雖然法院查封金額與不法取得資金不成正比,過去一度遭到輿論批判,但對當事人來說,事過境遷,能夠能到部分補償,總比沒有好。
由於台中銀在民國91年把74億元列為呆帳,並在當年度造成每股淨損2.7元。來自司法判決22億元的回沖利益,未來將適時反映在財務報表上。
【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台中銀行(2812)昨(21)日指出,該行遭廣三集團曾正仁掏空官司,目前高院更二審裁定,但是部分債權人如彰銀(2801)可能表示異議再上訴,因此想要獲得賠償、回沖利益,還是得等三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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