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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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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01 09:28
導遊、領隊、禮儀師,勞動部將納責任制勞工
【時報-台北電】勞動部將在明(2)日預告,「導遊、領隊人員」、「殯葬服務業之禮儀服務人員」兩類工作者納入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勞工」;同時也將新增「攝影業中的婚紗攝影業及結婚攝影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為適用8週彈性工時的行業。勞動部表示,考量到導遊、領隊人員這類工作者,對於旅遊行程及出團旅客具有相當責任義務,所以在工時安排上,必須有適當的彈性,以確保隨團旅客安危,所以列入責任制勞工,以符合實際需求。而殯葬服務業產業性質特殊,勞動部解釋,特別是實際從事喪禮服務的禮儀服務人員,出勤接案時間無法預知,再加上往生者家屬信仰習俗及治喪繁複程度等因素,會直接影響這類工作者的工時長短,所以也列入責任制勞工,使殯葬服務得以順利執行。至於彈性工時部分,勞動部指出,攝影業中的婚紗攝影業及結婚攝影業,因配合傳統嫁娶習俗,有明顯淡、旺季,在旺季期間為配合新人婚紗拍攝及民間嫁娶習俗、宴客時辰,時間也較不固定,為兼顧合理工時及休息日的彈性需求,將這行業列入適用《勞基法》第30條第3項、也就是8週彈性工時行業。同時,勞動部也認為,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因為兼具淡、旺季與尖、離峰等特性,設施設備的維護與運務皆須有合宜調度人力,以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所需,也將這行業列入適用8週彈性工時的行業。適用8週彈性工時的勞工,每連續工作6日,仍有1日為例假,可在8周的周期任意安排8日休息日,但單周正常工時不得逾48小時、8周不得逾320小時。另外,勞動部在總統府來函,認為總統、副總統及祕書長辦公室之工友已無繼續適用責任制勞工之必要,因此將這3類勞工廢除適用。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