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財經刊物
›
外國專才減稅 股票分紅緩課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小松樹
發達集團首席分析師
來源:
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11-28 12:06
外國專才減稅 股票分紅緩課
外國專才減稅 股票分紅緩課
2017-11-28 01:03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已預告公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草案」,財政部表示,外國專業人才的「分紅股票」的薪資所得,依照產業創新條例,亦適用緩課規定,於股票「實際轉讓年度」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立法院三讀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經總統公布,但施行日期仍須行政院訂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每年推估約新增400多人,而相關各部會的子法規如專業人才工作定義等也加快制定。
根據該草案當中,外國專業人才的一定條件例如是在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而專業工作則是指專門性或技術性的工作等。
申請適用則須符合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者,而首次所指排除曾在我國就學或從事非專業工作。同時,從事該專業工作是在我國認定的特殊專長,且受僱工作前五年在台無戶籍,非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的境內居住個人。在減免稅規定部分,「明定三年期間的起算時點」,若外國專業人才首次在我國居留滿183天,且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的課稅該年度起算三年內,各該課稅年度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的半數,免計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而若該外國專業人才在我國工作期間,經許可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期間及展延聘僱許可期間,其依時序遞延留用的期間,以符合條件起算的五年內的三年為限。
至於「分紅股票」的薪資所得,依照產業創新條例,應於股票「實際轉讓年度」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因此若外國專業人才欲適用該租稅減免,則須在符合條件的三年內轉讓適用,但若是遞延留用,也須在五年內轉讓才可適用。
經濟日報提供
434 次閱讀 ⋅ 10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本周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10)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台灣股民需求熱…彭博:元大證券找錢 尋求13億元聯貸
12檔盤面人氣股 短線聚焦
一周熱門零股/0050、群創、台積電 超人氣
中聯問題油 流向300家業者 1300噸僅回收17噸 風波擴大
南亞科業績 連八月攀峰 6月單月達293億元
台光電6月業績攀峰 月增13% 連四月創高
興櫃一周回顧/碳基跳漲逾48% 題材熱
台股最大風險曝光!富邦投顧董座警告「多殺多、人踩人」慘況
半導體股漲到頂了?台積電、三星紛紛投資擴產 透露兩大訊息
Google傳TPU封裝轉單英特爾 前台積電工程師:台灣矽盾正被逐步拆卸
小松樹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