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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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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27 22:06
流浪老師的災難來了
王雅慧/教師
流浪老師的命運如同流浪狗一般,一旦食物沒了就要尋找下一個學校。以前沒有這麼多流浪老師,師資培育機構控管調節,不讓未來老師流浪各處學校或學不以致用從事其他工作,今日卻日益嚴重,除年金改革造成退休停滯外,還有錯誤無知的政策雪上加霜。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最近三年內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且表現優良者,得參加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如此草率輕易政策,將導致師資培育大災難。
情形有三
一、素質不齊
一般正規師資培育皆通過學測聯招進入大學,開始四年之教育課程學習,並接受實習,通過教師證照考試才能取得教師資格。也就是說,首先須要經過高中升上大學的篩選,接著要經歷四年學習以及一年實習,始可參與資格考。老師是必須經過一連串嚴謹的機制而培育出,目的就是教育品質的保障。
過去曾因老師數不足而有「師資班」培育管道,大學畢業後參與考試進入師資培育機構,學習一年實習一年取得教師資格,其通過考試者鳳毛麟角,是有一定的篩選保障。而今日的條例,完全沒有篩選過程,其服務滿四學期老師,很多都是因人情而擔任教育工作,本質上毫無教育專業,說穿只是憑自身經驗而教書,這樣的師資培育如兒戲,無法取得優良師資,對於偏遠地區教育也沒有實際上的裨益,拿到教師證就保證留在當地嗎?況且這樣的品質堪慮。
二、雪上加霜
流浪教師問題已經行之有年,如今因為年金改革,本打算退休老師紛紛抽單繼續執教,未來約十年停滯不前,校園充斥老老師,加深流浪老師問題,而此條例更加重流浪教師問題。服務滿四學期通過資格考即可取得教師資格,這樣的代課老師有多少?有統計過嗎?溯及既往嗎?溯及到何時?未來也採計嗎?師資培育出的老師已經過剩,再加上如此漂白的不專業老師,這樣流浪問題只能更嚴重。有趣的是,這樣黑官漂白後,就能留住這些代課老師在偏鄉代課嗎?修改這樣條例的目的在哪?
三、私相授受
目前的偏遠地區代課老師取得為學校獨立招考,幾乎都是聘用認識的人,這是代課老師潛規則,教育人皆知,除非由第三方聯合招考,否則教師的素質充滿疑慮,而且也是不公不義而來,這是不對的行為,然而,因為法規的瑕疵,學校遊走法律邊緣,不易證明學校的舞弊徇私,導致有教師證的老師無法進入偏遠地區代課,而今又黑官漂白,豈有此理?不僅失去公平正義,也因獲得教師證的人數變多而讓流浪老師更加充斥。
解決之道
一、提高偏遠地區代課待遇
代課老師的薪水本不多,如學校地屬偏遠,自然不願到偏遠地區代課,如能提高薪資或給予其他福利,必然能吸引更多的有牌老師進入代課。
二、老師介聘應由第三方辦理
目前代課老師介聘有聯合辦理及獨立招考,多數學校選擇獨立招考,因為可以選用自己認識的人,如此,導致有牌的正式老師反而無法進入學校代課,此陋習應立刻改變,由第三方公正單位辦理,如教育局主辦,如此,即能使流浪老師流浪問題減輕,也能讓專業的有牌老師進入教室執教。
請立刻停止錯誤的修法,讓教育回歸專業,減輕流浪老師問題而非增加,並且讓公平正義落實於教育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