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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者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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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05 08:34
浙江12月起調整最低薪資標準 年增逾8%
中新網4日報導,近日,浙江省發佈「關於調整全省最低薪資標準的通知」 ,決定調整浙江省最低薪資標準,新標準從2017年12月1日起 實施,年成長超過8%。
浙江省將最低月薪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人民幣(下同)、1800元、1660元、1500元四級,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薪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級。
制定最低薪資標準,是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主要手段之一。據了解,截至10月底,大陸共有17個地區調整最低薪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10.4%%。大陸各地單月最低薪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以小時計,最低薪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目前,已有19個地區公布薪資指導線,基準線在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