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5 14:01

永春都更案強拆 北市府:依法行政

延宕16年的北市永春都更案,日前竟傳出不同意戶的王家,遭建商無預警拆除,引發社會議論。對此北市府強調,永春都更案延宕多年,市府以公開透明並可受公評的態度面對,除呼籲實施者仍應持續溝通協調外,也期許住戶能早日重返安全且舒適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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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處指出,由於未同意戶與建商對於權利變換未能達成共識,且同意戶認為未同意戶罔顧99%同意戶的居住安全及財產權利,故市府先前雖在與未同意戶的訴訟中敗訴,但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原處分或決定的執行,不因提起行政訴訟停止,因此依法並無原處分機關不得執行的問題。
該處強調,建商目前已依法取得建照及拆除執照,且依都更條例第32條第2項:「行政救濟期間,實施者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停止都更事業之進行。」因此建商得以依法拆除。而市府為確保實施者、權利關係人的相關權益,後續將請建商持續辦理協調事宜,依市府核發的拆除執照處理都更事業,協助民眾早日重返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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