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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16 13:40
2年逃漏稅4000萬 高振利再被判刑3年
記者謝瓊雲/彰化報導
大統長基油品董事長高振利,黑心油案被判12年定讞,檢方再查出他名下的大統長基、大順製油、大聯製酒等3家公司,在2011年至2012年兩年間,逃漏稅達4000多萬,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決高振利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
2年逃漏稅4000萬,高振利再被判刑3年(資料照片)2年逃漏稅4000萬,高振利再被判刑3年(資料照片)
彰化地檢署偵大統長基黑心油案,查扣高振利公司內外帳冊及客戶往來資料等文件,國稅局根據資料揪出高名下所屬3家公司均有逃漏稅情事。
中區國稅局查出3家公司在2011至2012年間漏報銷貨收入、欠繳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中大統長基逃漏稅1600多萬元、大順製油2400多萬元、大聯製酒共160多萬元等,共計4000多萬元。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大統逃漏稅部分2011年、2012年各判7個月與1年5個月有期徒刑;大順部分兩年度各判10個月與2年;大聯部分各判7個月與3個月,3個月部分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高振利經營龐大家族事業,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使財務表發生不實之結果,逃漏稅金額甚高,在法定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行範圍中,法官認為不宜偏向低度刑,但審酌被告積極配合補繳稅款、罰緩,合計9000多萬元,犯後態度良好,判應執行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