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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17 15:30
昆山新規定 租廠台商須預提工資
為遏止「債留大陸、人回台灣」的台商惡性倒閉事件持續蔓延,昆山市政府近期發布一項新規定,若廠房屬租賃而非自有的台資企業,須預先提撥兩個月工資給市政府作為保證金,新措施目前已進入政策分區宣導期。
昆山市政府要求預提兩個月工資的作法,是大陸各地方政府因應落跑台商的突破性作法,引發台商圈高度關注。
去年底以來,受到大陸經營環境丕變衝擊,珠三角和長三角已先後傳出台港韓等外商惡性倒閉、關廠落跑的事件。今年以來「債留大陸、人回台灣」現象日益突出,大陸方面苦於兩岸司法互助機制不足,無法跨海求償和抓人,在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必須在奧運前維持社會穩定下,只能無奈接下企業惡意倒閉的爛攤子,以財政墊償企業拖欠的工資。
相對於昆山市政府提出預提工資措施,上海市政府今年上半年也處理六件台商惡性倒案。上海台辦日前呼籲,兩岸應儘快建立司法互助機制,防堵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不少廠房租賃的昆山台資中小企業接獲此通知欲哭無淚。昆山台商協會表示,已在7月底的半年度市政通報會議,建議此措施由即刻實施改為逐步落實,或將兩個月工資從一次提撥改為逐月提撥,以減緩企業經營壓力。同時呼籲昆山市政府,減輕稅收和行政費用,讓企業有喘息空間。
昆山市政府今年以來陸續處理數起台資企業關廠落跑案,由於落跑台商廠房、土地多是租賃,一旦經營不善負責人逕自落跑後,包括拖欠員工薪資、供應商欠款以及銀行債權,只好由昆山市政府出面善後。
因此,昆山市政府7月發布通知,要求無國土証、廠房租賃的台資企業,必須預提兩個月工資作為工資墊償保證金,稅收獲得「3A」優良評等的台資企業可不需提撥。
一位昆山台資電子企業負責人說,台資企業應肩負企業社會責任,落跑台商確實很不應該。不過,昆山市政府可能反應過度,畢竟落跑台商只是少數零星個案,不應要求廠房租賃的台商都要預提工資。
多家昆山台資中小企業大吐苦水,認為目前在大陸經營壓力已十分沉重,突如其來的這道新規定將加重企業成本與資金壓力。雖然這筆費用僅是保證金,但除非公司結束營業、進行清算,否則保證金就必須一直存放在市府專屬帳戶。
台商呼籲昆山市政府,能逐步落實或採逐月提撥等作法,以降低對企業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