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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1-01 03:13

新莊BOT案讓利? 新北:4.1億收入再加超額營運金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議員許昭興、王淑慧、賴秋媚、廖本煙及邱婷蔚等,30日上午首先針對新莊多功能會館BOT案,指市府讓利給財團太誇張,質疑是為選總統先綁樁?下午則批新北住宅政策發生嚴重的公安或弊端,指與日勝生簽訂的青年住宅BOT案契約,出現諸多疑點,令人匪夷所思。
經發局強調,新莊多功能會館BOT案於99年6月24日簽約,為期40年7個月,營運期間廠商繳交營收總額的2%~5%,權利金總額至少3.3億加上土地租金0.8億,為市府創造至少4.1億的收入,且後續將與廠商協調超額營運權利金收取方式。
經發局表示,「新北產業園區市有土地立體停車場及多功能會館」BOT開發案,前於90年辦理興建活動中心招標,歷經2次流標後,中央收回補助計畫,由於新北市政府財政困難無力興建,又當地里民屢次要求推動本案,爰於96年起開始進行可行性評估規劃並以BOT方式辦理招商,97年至98年間經公告招商二次流標,於第三次招商成功。
經發局指出,該案99年簽約後,因里民集結抗爭並赴監察院陳情,經監察院查察指符合政府BOT案招商精神,惟要求新北市政府與里民協商同意後調整修正方案,邀集里民代表參與討論協商達成共識,市民活動中心面積由345坪增加為500坪,經103年取得使用執照,辦理市民活動中心面積含公設500坪之建物第1次所有權登記。
經發局表示,因里民再度要求市民活動中心由500坪新增為548坪,須變更使用執照,再變更所有權人登記後點交,目前已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續將儘速辦理變更所有權人登記,以利及早點交新莊區公所啟用。
經發局指出,本案總樓地板面積1萬1,410坪中,主體設施停車場為4620坪,總計提供381汽車停車位及222個機車停車位,將確依營運計畫落實管理;而548坪作為市民活動中心(市價總值約5000萬元),而有關200坪會議室每年應保留給新莊、五股地區附近里民至少180時段僅收取清潔費之時段,相關申請辦法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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