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9-29 17:20
檢舉水污染 重金獎勵
檢舉水污染 重金獎勵
台灣新生報作者【記者蘇春瑛╱新北報導】– 2015年9月27日 上午12:00
新北市環保局為有效遏止污染河川行為,提高民眾檢舉水污染意願,將提供檢舉獎勵金,日前通過訂定「新北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未來視污染情節嚴重程度,提撥罰鍰金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做為檢舉獎金,若是在職或離職員工檢舉,檢舉人最高可獲得「實收罰鍰」的百分之五十,新辦法預定十一月初實施。
環保局長劉和然表示,環境要由全民維護,每個污染行為都會破壞我們的生活環境,甚至要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因此,針對不肖業者污染行為,從嚴且重處分絕不寬貸,情節重大者不但重罰,且勒令停工,並廢止其相關許可證,重大污染違章工廠一經查獲,立即提報至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劉和然也說,考量水污染稍縱即逝,稽查具時效性,本次訂定的獎勵辦法就是希望鼓勵民眾發現污染立即通報環保局,讓污染業者無所遁形。
環保局公害稽查科長孫忠偉提醒,檢舉時應留具真實姓名及資料,以符合獎勵金領取資格,若匿名檢舉後續即使開罰,檢舉人也無法領取獎勵金,請民眾特別留意。檢舉污染請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八○○○六六六六六或利用「新北i環保」APP進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