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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法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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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8-22 11:36
排放廢水重大違規 環署擬強制裝電表監測
為了要防止污染大戶用暗管、稀釋或繞流排放的方式違規排放廢水,環保署擬修正相關規定,要求違規業者必須設置電子式電度表,並在今天(21號)舉行公聽會。環保署表示,將由用電量判斷業者是否有違規排放情況,違反規定將可罰6萬到2000萬元不等,預計有273家業者必須強制加裝。(余曉涵報導)
水污染防治法通過後,為了要強化風險預防管理及資訊公開,環保署近期修正「水汙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並在21號召開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修正的重點在加強重大違規監控、網路申報資訊公開及監測連線傳輸等,因此研擬增設重大違規者應強制設置電子式電度表的規定,違者可依情節輕重,依水污法罰6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
葉俊宏表示,必須強制裝置電子式電度表的重大違規,包括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五倍以上,或水的酸鹼值小於2或大於11以上,以及排放廢水每天在1500噸以上業者,都必須強制裝設電子式電度表,預計將有273家業者在強制裝設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