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3-26 20:44

政院拚都更 4年衝124案

本帖最後由 大罐 於 15-03-30 19:39 編輯
2015-03-26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25)日宣布都市更新四年發展計畫,自今年起,預計四年內完成24處公辦都更及100個民辦都更案件,總投資金額1,700億元。
官員估算,都更案件的投資可產生四倍的效益,投入1,700億元,共可產出6,800億元的經濟效益。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經過多年推動,民間業者漸能接受政府的公辦都更案,未來四年已選定24處公辦都更案,希望可全部完成招標及動工,首波有六件都更案將於今、明年辦理。其中,宜蘭市蘭城之星開發案位於火車站旁的幾米廣場,目前是熱門觀光景點,並有幾家廠商在詢問;此案已對外公告,預定今年5月1日截止投件。
規劃多年的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基地面積達6.6公頃,因位於基隆港旁,去年國際郵輪和兩岸客輪就帶來50多萬旅客,商機可期,相當適合開發飯店、購物中心、免稅商店、影城。
由於投資金額高達128億元,希望由幾家業者組成聯盟,共同投資開發。
除了公辦都更,營建署也規劃未來四年要輔導民辦都更100個案件,以一個案件投資金額10億元計算,約可引進1,000億元的投資金額,可興建2,500戶住宅。
另外,如果民辦都更案有公家機關的土地,業者也可以向營建署提出,營建署會邀請該公部門共同協商,以促成都更案成功推動。
官員表示,除了大型的公辦都更案和輔導民辦都更,也持續補助民眾辦理建築物耐震補強、整建維修(即建物拉皮)和老宅蓋電梯的案件,希望多管齊,改善民眾居民環境,提高居住品質和居家安全。
建商:法令未修正 最大路障
內政部擬定四年都更計畫,欲大力推動都更案,但建商表示,去年4月26日都更條例違憲部分正式失效迄今,立法院還未完成相關都更條例修法作業,違憲問題懸而未解,政府也不敢強制對釘子戶執行公權力,政府欲推動的計畫將窒礙難行。
建商指出,大法官2013年4月26日就表示都更條例第10及19條違憲,並指出若未在一年內完成修法,部分規定就失效。
營建署籲推整合型都更
為推動防災型都更及突破過去單點推動小規模都市更新案件的型式,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希望地方政府推動大面積的「整合型都更案」,選擇幾處大塊區域做為示範計畫,中央將會給予補助。
目前已有高雄市政府提出第一個「中島都更案」試辦計畫,有意把石油氣槽搬遷到南星計畫的石化專區,當地空出來進行都更。營建署官員昨(25)日表示,過去地方政府推動的都更案多屬於單點式、小面積,如果發生大地震,受災範圍會是一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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