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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欲還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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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2-03 23:39
3成擁有4戶屋民眾 小心被課房屋稅重稅
2015年02月03日16:32
去年6月房屋稅修法,自住屋上限3戶,第4戶須以非自住屋稅率課徵,然而賦稅署統計目前為止,仍有3成擁4戶屋以上民眾沒有回函勾選自住屋與非自住屋,5月房屋稅開徵,這些民眾若沒有到稽徵機關申請,4戶都會被課非自住屋的重稅。
財政部表示,目前自住屋稅率為1.2%,非自住屋為1.5%~3.6%。官員表示,至於房屋及土地的稅籍清查是每年的例行作業,今年房屋及土地的清查範圍依然著重在用途與設籍情形,清查是否有增改建改變用途。房屋部分以自用住宅為主;土地部分,除自用住宅外,還包括工業廠房、免稅土地等,大面積不動產均被列為優先清查對象。(林巧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