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1-27 17:56

工業區違建誰管 中央地方互推

中壢工業區裡的鐵皮塗料工廠生大火,但釐清管轄職權時,中央與地方政府卻互踢皮球。資料照片
2015年01月27日10:47
經濟部工業局管轄的中壢工業區廠房居然有違建卻無人知,顯見政府對建築物潛在危險性掌握度不足。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昨(26)日表示,工業區的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由地方政府發放,因此工業區違建問題,應由地方政府管轄。
據今《中國時報》報導,工業局表示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若查到違建,是由地方政府處置。
工務局長拱祥生說,該建築屬經濟部工業局列管,於1995年才取得使用執照,構造種類為鋼架,使用用途為廠房,過去無接獲違建檢舉記錄,火災發生後查詢建照只有1~4樓,5~6樓是加蓋違建,會釐清土地使用分區,比對實際面積與執照登記是否符合,再研議開罰。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表示,雖依其權責接獲檢舉後會報請相關單位,但申請相關建照執照是在市政府。工業區廠房由誰管理,中央與地方互踢皮球,導致工業區違建處在灰色地帶。
經發局長張昌財呼籲工業局開發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應將相關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才能權責統一,否則變成三不管地帶,損失的還是人民。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表示,相關制度雖完善,但後端稽查違建的執行不夠確實,才出現管理灰色地帶的現況。他指出若是地方政府發建照、執照,是該負起管理職責,每年都要實際針對工業區廠房進行檢查。
莊孟翰建議,不論是住宅區或工業區,任何裝潢、改建都應經過政府核准後再變更,政府也能掌握住宅或工廠的現況,執行稽查制度也會更有效率。他認為,中央政府則應責成地方實際督導檢查區譽違建,才能提升居住的公安品質。(鄒雯涵/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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