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2-19 18:10

歐盟最高法院:肥胖可視為殘疾

2014-12-19 經濟日報 記者莊雅婷╱即時報導
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裁決,在某種情況下,肥胖可被視為殘疾。這項裁決對整個歐盟具有約束力。
歐洲法院法官表示,肥胖本身不是殘疾,但如果肥胖阻礙僱員「充分和有效的參與」工作,或因為肥胖而身體受到長期損害,那麼可以視為一種殘疾,他們也應受到殘障者法律的保護。
案件起因是擔任托育保姆的丹麥人卡托夫特2010年被裁員,他在丹麥法院對僱主比隆(Billund)市政府提告,表示因為自己肥胖才被解僱。卡托夫特體重160公斤。
但比隆市政府辯稱,是因育兒園的兒童人數減少,不需要那麼多保姆。丹麥法院因此請求歐洲法院釐清,肥胖是否屬於殘疾。如今歐洲法院做出裁決,丹麥法院必須評估卡托夫特的體重,以決定他是否屬於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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