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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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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21 23:40
午後熱評/恐龍、鱷魚、三百萬
午後熱評/恐龍、鱷魚、三百萬
2014-10-21 聯合晚報 本報訊
轟動一時的日月光排放毒廢水案,高雄地院在食安風暴中悄悄宣判,竟然只罰了300萬元,被起訴的五人不是緩刑,就是無罪,為台灣的司法史又寫下奇蹟的一頁。判決一出,「恐龍法官」之議再起,不過平心而論,這個評論並不完整。
法官判決不符民眾期待,常被形容是「恐龍法官」,然法官依法心證,若將民眾期待照單全收,才不符法治國家原則。審酌此案,除法官心證是否過於嚴格,確有爭議空間;但高雄市環保局去年10月發現排放廢水,卻沒能積極蒐證,事隔兩個月後開記者會,證據卻少得可憐,顯然根本沒有意會到事情的嚴重性。
高雄地檢署接手後,以流放毒物罪起訴,看似高高舉起,但能否成立,恐怕檢方自己也心知肚明。法官、高雄市環保局和高雄地檢署三位一體,都是「恐龍一族」。
僅只恐龍,還不能成事,還得再加上冷血、嗜殺的鱷魚,故事才能完整。此案源頭是日月光排放毒廢水,會如此便宜行事,就是不肖企業為了省錢、增加營收,置民眾健康與環保於不顧,獲利千億的上市公司,「鱷魚」之名自然當之無愧,事後的捐錢、道歉,不過是鱷魚的眼淚罷了。
屬於鱷魚組的,還有立法院。中華民國立法院有個萬年老招,每逢重大事故,就端出「發生了這種事,還能審其他案子嗎」的藉口,讓議事停擺。日月光之前,環保事故不知凡幾,也不見立法院修水汙染防治法,如今亡羊補牢,卻還是「刑不上日月光」,勤於鬥爭、拙於問政的立法院,鱷魚之名當之無愧。
於是,有了行政、司法、立法和不肖廠商的「恐龍鱷魚大合作」,終於成就了「三百萬罰金加緩刑」的判決結果。至於民眾,也只好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