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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ed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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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6-03 13:41
TRF銷售 年底前可望鬆綁
銀行銷售人民幣等衍生性金融商品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引發爭議,銀行公會提出「半年調整期」的配套措施,對此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指出,TRF商品非避險型商品目前先暫停銷售,但若業者調整得宜,年底前應有機會放寬。
銀行公會提調整期
金管會針對9家銀行TMU(金融商品行銷業務部門)業務進行專案金檢後,已處罰永豐銀行。金管會原本多次預告將再處分2到3家違規銷售TRF的銀行,但銀行局以對中國信託商銀專案金檢還沒結束,其他8家銀行仍在補充陳述意見為由,表示將等這些銀行完成意見陳述,走完行政程序後,才能確認處罰名單。
曾銘宗對此也解釋,中信銀金檢時間較晚主要是受到中信銀總行搬遷因素影響,如果要再進一步對銀行業者銷售行為不當提出懲處,一起公布較合適。
針對銀行公會建議金管會應給予銀行調整期,TRF銷售對象未來將限專業客戶,即法人戶資產5000萬元以上、自然戶資產3000萬元以上。曾銘宗說,銀行公會建議給予的調整期是半年,金管會贊同,尤其是通過的自律規範是依據金管會給予的原則而定,而新措施給予一定期間的調整期是合理的。
曾銘宗表示,已接到銀行公會理監事會對政策修訂的建議案,業者提議銷售TRF商品應有半年調整期,金管會贊成,會盡量尊重。曾銘宗說:「(解禁)不用等到年底。」
曾銘宗強調,金管會很重視「雙翼原則」,一翼是法規鬆綁、開放及自由化;另一翼則是業者守法、守紀律、重視風險及客戶,因此也不希望限制銀行銷售相關業務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