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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7-24 09:14

《財政》地上權貸款,財部函請金管會解套

2013/07/24 08:45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財長張盛和昨(23)日邀集公股金控、銀行董總舉行業務會報,針對設定地上權貸款相關擔保問題,最後作成2大決議,除了將由財部轄下國有財產署權進行地上權能否分割及如何分割的相關評估,財部也將在近期行文金管會,建請金管會評估開放「使用權」能比照「所有權」,為地上權貸款的擔保品問題解套。
與會人士指出,昨天會議主要聚焦兩大主題,一是現在所謂的設定地上權相關貸款缺乏擔保品問題如何解決,二是在銀行釋出不良債權受限,不良債權市場越益萎縮之際,金控旗下AMC公司何去何從,兩大案分別由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與合庫金控董事長沈臨龍提專案報告。
與會的行庫高層指出,地上權後續衍生的貸款問題,主要與後續的「分戶貸款」房貸相關,若金管會能接受財政部建議,屆時受惠的將不僅只於公股銀行,包括其他民營銀行業者都可受惠。
政府積極推動公有地活化,加上不賣大面積國有地是政策方向,因此推出的大型建案全部都是設定地上權,例如景美財訓所及信義計畫區的數個大型建案;儘管這些建案完成,後續購屋者卻面臨僅有使用權,無法比照「所有權」作為擔保品的問題。
據悉,昨天與會行庫主管提及,現行銀行法第12條已規定,自用住宅的房貸不論足額擔保與否,均不得要求借款人再提供連帶保證人,因此銀行在承作地上權相關的貸款時,即使沒有擔保品也不能再徵提連帶保證人,等於變成承作「無擔放款」,將壓縮銀行放款意願。
財長張盛和昨晚受訪時指出,現在國有地大多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 進行資產活化,但開發後的大樓要進行後續貸款時,卻會碰到地上權無法作為擔保品的問題,因此已指示國產署進行相關研究,倘若這些問題能解決,未來公有地進行資產活化將發揮更大效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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