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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期天大勝   發佈於 2012-11-20 14:06

11/21 台期功課和操作日記

最得罪神的事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將活神離棄了。(希伯來書三12)
信息選讀:希伯來三章十二節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將活神離棄了。』不信的心是最惡的心。我們的不信是最得罪神的事。大衛曾犯了一件大罪,謀殺了人,並奪了那人的妻子。然而,這罪沒有使神放棄大衛。但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因著不信,神就放棄了他們。『不信』侮辱並得罪神自己。一切的罪都干犯神公義的律法,但有些罪並不像『不信』的罪那樣嚴重,侮辱到神自己。
我們的神是活神。不信實在太惡了,因為侮辱了這位活的、信實並全能的神。我們若不信神,不信祂的作為,不信祂的法則,就是侮辱祂。為此,我們必須留意這個不信。雖然神是活的,是信實的,但惡的心向著祂是剛硬的。惡心總是因著剛硬而產生的結果。我們的心若剛硬,是何等的危險!我們需要一再的禱告,求主軟化我們的心,向祂說,『主阿,憐憫我。軟化我的心,永不要讓我的心剛硬。』
惡心產生不信。不信總是照著天然的觀念講理由,而不照著神的原則。請想想以色列人在民數記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三節所說的理由。他們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喫居民之地。』約書亞和迦勒卻說,『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約書亞和迦勒所說的纔是真話。然而,以色列人的理由不是根據真話,乃是根據謊言,不看重神的法則。
神當初曾應許摩西,必定把以色列人帶進美地。神這一句話,對他們應該足彀了。假如有一位百萬富翁,送你一張一萬元的支票,並且已經簽了名;如果你不相信那張支票的價值,你就是侮辱那位富翁。你不該說,『我不相信我得了一萬元。我連買一雙鞋的錢也沒有。』這種話就是侮辱那富翁。神早已對摩西說,『我…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這一句話比那個富翁所簽的支票更可靠。以色列人應該相信這話,並認識神的法則,說,『神阿,你不會讓我們死在曠野。若是這樣,你的話怎能站立得住?我們不管那地有多少偉人,即使那地充滿了鬼魔,我們也能把他們喫掉,因為你應許要領我們進入那地。』這纔是正確的推想,是照著神的法則、原則、信實和大能。但以色列人反而說,『那地的人民身量高大,在他們眼中我們如同蚱蜢,他們會把我們吞喫了。』這是不信的邏輯,是根據天然觀念推想的邏輯,而不看重神的法則,也不信靠神的信實。約書亞和迦勒站起來辯駁那種推想,宣告說,百姓必定能得那地。約書亞和迦勒尊重神,所以神也尊重他們。沒有甚麼比相信神更尊重神,也沒有甚麼比不相信神更不尊重神、更侮辱神。
以色列人因著不信,就離棄了活神。『離棄』一辭,原文的意思也可譯為,轉離、拋棄、離開、遠離。雖然神是活的、信實的,不信卻能使我們轉離神。我們一旦轉離神,神還能為我們作甚麼?因著以色列人的不信,他們就失去了安息,並且倒斃在曠野。不信的惡心產生何等嚴重的後果!神被逼到一個地步,無法再為以色列人作甚麼,因祂不能違背自己,也不能違背自己的原則。千萬不可干犯神到一個地步,使祂不能為你作甚麼。這是非常可怕的。(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希伯來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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