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S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7-18 07:16

證所稅拚過關,不確定因素消除後 有利股市

本帖最後由 Henry-S 於 12-07-18 07:45 編輯
證所稅拚過關條件再放寬 興櫃股票強制課稅出售張數鬆綁 陳:不確定因素消除後 有利股市
959545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聯合報系/udndata.com)2012-07-1807:10
立法院下周決戰證所稅,為降低市場衝擊,全力拚立法過關,國民黨證所稅最新協商版本草案出爐,再釋放利多,放寬興櫃股票的強制課稅出售張數,調整為100張以上,並確認初次上市櫃(IPO)股票買賣確定不溯及既往課稅。
財政部與立法委員近月密集協商結果,已擬訂最新「證稅協商版本修正條文草案」,財政部指出,協商版課稅範圍較原立委修正動議版更寬鬆,多數有利小股東,對稅收影響不大。此版本也將是藍營最終版,財政部已發出說帖,以最大決心爭取在野黨支持。
立法院24日將召開臨時會,證券資本利得課稅相關修法案將列為闖關第1案,馬英九總統預計本周會見黨籍立委,據指出,府院將力保證所稅課稅案能在臨時會中過關。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7)日對證所稅完成立法,表示「審慎樂觀」。
營利事業買賣證券交易所得,維持按最低稅負制課徵,課徵稅率仍規劃為12%。針對台積電反對開徵證所稅調高最低稅負的課徵稅率一事,協商版確定不另訂「台積電條款」,換言之,企業課徵最低稅負的所得稅率將會調高。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的課稅原則,草擬協商版條文也微調,包括立委修正動議版並未明訂IPO課稅時點,協商版則增訂「屬101年12月31日以前初次上市、櫃之股票」,不納入強制核實課稅的範圍;為兼顧原始取得股票的小股東,及因分紅配股獲配股票的員工權益,協商版將個人每年持有該年度初次上市、櫃股票,在上市櫃前1日的股數合計,不超過1萬股(10張)者,排除適用核實課稅,不以抽籤取得者為限。
此外,開徵證所稅後,投資人出售屬於民國102年以後掛牌的IPO股票達10張以上,並在初次上市、櫃後首次交易而有所得者,均須按單一稅率15%核實課稅,但可以享有長期持有減半課徵優惠。
修正動議版原本規定須強制報稅的對象,還包括投資人出售興櫃股票全年達5萬股以上(50張),協商版也一併調整為興櫃股票全年須達10萬股(100張)以上,才須核實課稅,等同放寬課稅對象範圍。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行政院長陳昨(17)日表示,證所稅遲未定案屬於不確定因素,定案後,對股市影響反而是正面的。陳指出,他曾和立法院長王金平就臨時會議程溝通,王金平綜合各黨派意見後,認為證所稅排在第1案,在議事上最順利,也朝此方面協調。
【記者陳美珍、徐筱嵐/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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