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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5-21 08:05

致癌物砷易被身體吸收 少攝取高脂食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國人飲食西化,許多人都對油炸食品愛不釋手,油品安全也不斷地受到全民關注,09年傳出部分油炸油含砷量超過衛生標準的訊息,訂定油炸油以酸價(AV)值為2.0的換油標準,衛生單位擴大稽查,讓業者重視油炸油品質。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FAO/WHO JECFA)都曾評估砷的毒性,暫定人體對於無機砷的每週可容許攝入量為15微克/公斤體重。
人體攝入砷的主要來源是經由食物和飲水,如魚類、海產及藻類含有砷酸甜菜鹼和砷酸膽鹼等有機砷,所幸這些砷化合物對人體不具毒性,且容易排出體外。而在美國、德國、台灣(烏腳病)及英國等,都曾發生過飲用水遭到砷污染的事件,解決之道就是不要喝含砷的井水,改喝自來水。
通常砷經由飲食進入人體後,約有60~90%會被吸收,而分布到肝、脾、腎、肺及消化道中,經過四週後,僅在皮膚、頭髮、指甲、骨頭及牙齒中還存有少量的砷,其餘都會迅速地被排出體外。當人體大量攝入無機砷時,會出現噁心、嘔吐、腹部絞痛、腹瀉或血便等急性症狀,甚至會有死亡的危險。
一旦砷積蓄在體內,將會導致神經系統、心臟血管、腸胃道、生殖泌尿道、造血系統及皮膚等損害;並可能造成畸胎或胎兒死亡。長時間低濃度的暴露也會引起各種慢性危害,如皮下的微血管叢擴張、皮膚出現紅斑,接著出現色素過度沈澱、表皮角化症、嚴重脫屑,以及脫落性皮膚炎等症狀。此外,無機砷已知是人類確定的致癌物質,會導致皮膚癌及肺癌。
我國訂定食用油脂類的衛生標準中,重金屬砷的最大容許量為0.1 ppm (百萬分之一),衛生署歷年來皆持續對我國食品進行重金屬含量監測。截至目前為止,稽查單位一旦發現砷含量過高則會依法銷燬,不會流入市面。衛生署提醒,民眾平日除多加注意飲食均衡,攝食豐富且充足的蔬果外,限制油炸及高脂食品的攝取,更是預防許多文明病的養生之道。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第2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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