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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Zhi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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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5-16 11:18
環保署要求清除廠商裝設監視器及地磅,營運成
廢棄物管理擬修法 業者反彈 環保署要求清除廠商裝設監視器及地磅,營運成
本將無端增加5億元
【記者顏瑞田/高雄報導】
國內電子、石化和金屬等所有事業廢棄物都由國內166家廢棄物處 理業者負責消除,
行政院環保署因未能落實懲處極少數未依法妥善處 理並濫開證明的業者,卻要求國內所有
清除廠商必須裝設監視器及地 磅,一旦監視器發生故障,工廠也必須停止營運。
全國166家廢棄物處理業者強烈反彈,指責環保署無端增加業者營 運成本5億元以上。
中華民國廢棄物消除處理商業公會秘書長林嘉信說,環保署準備修 法,並規畫6月底
強制要求國內166家廢棄物處理業者,必須在處理工 廠內安裝地磅及3支以上的監視器,相
關作法與規定非常不合理,等 於是把所有業者都當成賊,扼殺業者的生存。
林嘉信指出,以監視器安裝為例,環保署要求監視器必須24小時運 作,保存1年,並
且要能夠提供每一秒的畫面,如果監視器故障,無 論任何原因,廢棄物處理工廠必須停止
營運,直到監視器回復正常, 根本是粗糙的官僚決策。
高雄縣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總幹事孫華南說,環保署準備制定的「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
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規定監視器等 攝錄系統異常應即暫停營運,必須要考
慮諸多因素,例如,暫停營運 標準如何?若其中一支故障,則須全廠停止運作?若因天然
災害造成 故障,工廠也要停止?
孫華南表示,廢棄物處理工廠有些是熱處理模式,若立即暫停營運 操作,將會發生高
度危險,造成生命傷亡和營運損失,環保署要負責 嗎?
再者,監視器裝設費用、攝錄紀錄保存1年等,費用龐大,如果再 加上要強制裝設地
磅,166家業者合計要額外增加大約5億元的成本。
至於現行廢棄物清運車輛的運送也都有管制,孫華南指出,裝有G PS系統的每輛車,
從源頭廠商開始到廢棄物處理工廠,至少有3次以 上的過磅,包括SGS認定的公正第三單
位,而且,磅單都記載車牌號 碼、時間、重量等資料,只要運送管制聯單及場內攝錄資料
符合即可 。
孫華南和多位廢棄物清理業者要求環保署,對於這項充滿問題的新 決策,要好好思
考、規畫,不能急就章,提出窒礙難行的政策,罔顧 業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