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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2-14 16:06

副總統蕭萬長:發券只是短期救急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將自明年1月18日起發放消費券,只要3月31日前出生的嬰兒,每一個人都可以領取3600元,使用期限至明年 9月底,正當消費券商機大家搶翻天的同時,副總統蕭萬長卻說出,要提振經濟,消費券都是短期救急的,真正要從基礎做起,言下之意,似乎並不十分認同。
副總統蕭萬長在出席新加坡大學在台酒會致詞時左打企業抒困老闆仍坐領高薪,右批消費券的政策,他首先說,企業申請抒困,要求用納稅人的錢去救企業,但老闆卻還是坐領高薪?這種情況下,社會的觀感會不好。
另外,針對發放消費券的做法,蕭萬長表示,大家都說要提振景氣,所以要消費券,但消費券都是短期救急的,真正要做的是從基礎做起,才能真正提振經濟景氣。
為刺激民間消費,行政院提出發放每人金額3600元的消費券政策,且已經立法院完成三讀,行政院也通過消費券的預算,根據經建會原先預估為829億元,對明年的經濟成長率可以有0.64個百分點的貢獻,但因消費券發放對象增加,根據最新估算,預估所需經費將提高至 857億元。
根據行政院的規劃,3600元消費券的發放對象為明年3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都可領取,明年 1月18日起發放,至4月30日截止領取,使用期限至9月3 0日止,營業人兌換現金至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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