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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12-29 23:10

電動機車 法人補助數量不限

電動機車 法人補助數量不限
2010/12/29 20:5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12月29日電)為鼓勵企業公司法人公務車改採用電動機車,將不限制法人購置電動機車補助申請數量,並且將固定式鋰電池電動機車納入補助範圍,讓車廠開發馬力更大、續航力更長的電動機車。
經濟部工業局於日前修正完成「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補助及獎勵實施要點」,決定電動機車補助時程由原先民國98年至101年,延長1年至民國102年。
同時,經濟部指出,明年消費者購置電動機車補助金額仍維持輕型等級電動機車補助1萬1000元,小型輕型等級電動機車補助8000元,補助金額不打折。
此外,為鼓勵企業公司法人公務車改採使用電動機車,經濟部修正規定,明定法人購置電動機車補助申請數量不受限。
經濟部說,考量山區與離島較陡峭地形民眾,以及高性能電動機車消費群需求,這次修訂辦法也將固定式鋰電池電動機車納入補助範圍,讓車廠能開發馬力更大、續航力更長的電動機車,提供消費者更多元的購置選擇。
經濟部強調,這次修正明年電動機車補助要點,主要是將申請補助資格由合格廠商擴大至政府及所有法人,並將補助範圍由充電設備擴大到能源補充設施,舉凡政府機關規劃提供電動機車充電服務,或是提供充電站服務及電池交換營運商,均有資格申請經濟部工業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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