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鍾 發達集團營運長
-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10-12-07 21:43
與君同樂:10 年聚一次
本帖最後由 萬鍾 於 10-12-11 23:31 編輯
一群同學從40多歲時決定未來每10年就要聚一次。
當他們第一次決定聚會地點時,40多歲還是壯年的他們,選了A餐廳,原因是:服務小姐的身材最好,穿得也最少。
10年後,50多歲的他們再次決定聚會地點時,還是選了A餐廳,因為:A餐廳的菜單的字「最大」。
又過了10年,60歲的他們,又選了A餐廳,因為:A餐廳有「養生餐」。
再10年,70歲了,還是選了A餐廳,因為:只有這家餐廳有提供「輪椅」。
10年匆匆又到了,80歲的一群同學,無異議的通過去A餐廳:「因為從來沒去過」( 老年失智症多可怕啊 !) 。
結帳時,同學來了3桌,卻要付6桌 --- 多出的3桌是「菲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