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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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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4 21:22
益得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案,上限2500萬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61)益得-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發行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50,000,000元(2)發行股數:普通股上限25,000,000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於發行前參酌市場狀況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之規定辦理,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20元至35元間,授權董事長訂定。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實際保留員工認購數授權董事長決定)。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0%對外公開承銷。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股數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相關發行程序、發行作業等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募集金額、每股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員工認購數、發行條件及方式、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文件、上櫃掛牌之申請及其他有關事項等,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