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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09-18 15:24

歐洲法院:美商蘋果需補繳130億歐元稅款予愛爾蘭

歐洲法院頃判決美國蘋果公司需補繳130億歐元予愛爾蘭政府

歐洲法院 (ECJ)頃判決蘋果(Apple)公司需繳納2003-2013年累積的130億歐元未繳稅款,並於另一項判決並要求Google公司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繳納24億歐元罰款。

歐盟執委會於2016年指控愛爾蘭政府提供蘋果公司非法稅收優惠,並使愛爾蘭成為對大企業有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愛爾蘭目前是歐盟企業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也是蘋果公司對歐洲、中東和非洲業務的基地。儘管企業的公司稅率係各國政府獨立制定,且不受歐盟管轄,但跨國集團確實擁有尋求國家援助的廣泛權力,在這種情況下,歐洲法院認為愛爾蘭政府正透過對蘋果公司實行極低的稅率,給予該公司不公平的補貼。歐洲法院頃作出的判決標誌著歐盟執委在阻止大型跨國企業違反規則方面的巨大勝利。

愛爾蘭政府表示將尊重這項裁決。蘋果公司則對該項決定感到失望,該公司並於其聲明中表示,本案從來不是繳納多少稅款的問題,而是需要向哪個政府繳納稅款的問題。歐盟執委會正試圖追溯改變稅賦規則,並不視蘋果公司已根據國際稅法的要求,在美國納稅的事實。

歐洲債務與發展網路組織(European Network on Debt and Development) Tove Maria Ryding 對歐洲法院作出的最終判決表示贊成,並強調愛爾蘭的稅賦問題不僅僅是蘋果公司,政府迫切需要一項根本性改革,使愛爾蘭擁有一套公平、有效、透明和可預測的稅賦制度。

另歐洲最高法院最終裁定Google必須因濫用其購物比較服務的市場主導地位,需支付24億歐元的罰款。該科技公司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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