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您真內行   發佈於 2024-08-16 11:29

證交所》8月19日起廷鑫、昶虹併案停止買賣、隆銘綠能取消分盤交易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形式審閱國內上市公司第二季財報後,公告廷鑫(2358)、昶虹(2443)併案停止買賣,隆銘綠能(3018)取消分盤交易但仍為全額交割股,華冠(8101)將於8月20日停止買賣。 證交所指出,廷鑫先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款及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全額交割股暨停止買賣。而廷鑫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今年第二季財報,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昶虹先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14款及第50條第1項第1、16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全額交割股暨停止買賣。昶虹又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第二季財報,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隆銘綠能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全額交割股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而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財報顯示,每股淨值重回3元以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因此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華冠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將於今年8月19日屆滿3年,核有證交所於109年4月1日起公告實施退場機制情事,屆期將依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今年8月20日公告停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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