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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8-28 18:59
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公會提二版本送金管會定奪
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公會提二版本送金管會定奪
【時報-台北電】銀行究竟可以對一般自然人銷售哪些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公會27日開會討論,做出保守與放寬2種版本,2版本除都有遠匯、保證金交易匯率選擇權外,就是放寬版多了買入股票選擇權、可轉債選擇權,此外,亦明確規定投資經驗門檻,如期貨、結構型商品、認股權證等,近期公會就會將新的版本送交金管會。
多數銀行對於金管會日前訂出的銀行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自律規範有些意見,為此,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昨找所有的銀行會員一起開會討論,據悉,原本金管會要派官員列席,考慮讓業者充分溝通,最後決定由公會與業者先溝通,再將結論送交金管會。
銀行業者表示,昨天會議主要是針對開放單項衍生性商品項目、投資經驗與保本7成進行討論,在單項衍生性商品部分,公會考慮,金管會對於增加可承做項目態度可能較「謹慎」,因此,會中整理出2種版本,由金管會定奪。(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高佳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