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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日領班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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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07 20:54
奇美指控Sony侵權!於美國、中國提出專利訴訟
奇美電子(3481)今(7)天分別在美國阿肯色州與中國北京對索尼公司(Sony Corp.)提出專利權侵權訴訟,除要求侵權損害賠償外,也要求法院禁止索尼再販售侵權產品,但對於賠償金額與相關細節,奇美則不願公布。
奇美在台灣時間7/7清晨在美國阿肯色州西區聯邦地方法院(Western District of Arkansas)對索尼公司(Sony Corp.)提出專利權侵權訴訟,主張索尼所生產銷售的Bravia液晶電視、Cybershot數位相機、數位相框等產品,侵害奇美專利權;除要求侵權損害賠償之外,並要求法院禁止索尼販售侵權產品。奇美同時也在北京第2中級人民法院對索尼提出相關專利侵權訴訟。
奇美電子副總經理暨法務長田正人指出,奇美多年來在高階平板顯示器產品的技術創新及研發持續投注大量資源,對智慧財產權、產業夥伴及客戶權益的保護也相當重視。在近期完成三合一合併後,奇美智慧財產權實力大幅提昇,為保護奇美全球營運及投資,將持續進行多項策略性智慧財產權規劃與部署。
奇美公共關係室代表指出,目前有關訴訟方面事宜,一切按照法律走,至於所控告的侵權項目細節與求償金額,則不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