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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01 06:26
〈分析〉解決美國房市危機 應該告別30年期房貸?
美國 30 年期固定利率房貸,一直相當受到購屋民眾的歡迎。但是隨著目前美國房市危機懸而未決,這項自大蕭條時代祭出沿用至今的救市措施,是否到了該檢討、甚至廢除的時候?
美國知名房價指數─標普/席勒房價指數 (S&P/Case-Shiller Housing Indice)─共同創始人、耶魯大學教授席勒 (Shiller),周三 (30 日) 接受《CNBC》訪問時直指:「30 年期房貸已經過時了」。
席勒表示,標準固定利率房貸已經過時了,房貸制度必須要改進。「人們想要更現代化的 (貸款) 工具,這是我們接下來需要去思考的問題」。
美國國會的大規模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修改工作,已接近尾聲;下一個重大工作,或許是整頓美國飄搖的房市,仔細審查所有的關鍵元素,甚至是最稀鬆平常的 30 年期房貸。
事實上只要進一步觀察美國房市現況,民眾便會發現一個事實,甚至感到驚訝:即便美國運用 30 年期房貸的情況,領先全球;但房屋持有率,卻未跟著同樣樂觀。
Cato Institute 分析師 Mark A. Calabria 指出,美國政府在支持房市上,花費好大一番功夫;但結果卻並不非常劃算。
美國屋主若欲購屋,可享有相當優惠的交易,因為有政府輔助。例如美國幾乎是唯一一個國家,在民眾提前繳清房貸時,不用收費。此外,美國也允許讓房貸利息列為納稅減免項目,是少數在這方面最自由的國家。
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經濟學家 Raghuram G. Rajan 表示,若美國民眾想要政府退出房市,必須要習慣幾個新事項。例如房貸期限縮短、房貸利率較高以及房價可能降低,因為融資的成本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