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貓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4-04 04:00

財部:不走回頭路

2010-04-04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支持行政院版的產業創新條例,不會改變。如果民進黨要提17.5%版本,應該修改所得稅法,而非放在產創條例中。
財政部在以前民進黨執政時代,主張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完全落日,沒有減免稅優惠,則全國營所稅率可降至17.5%,和星、港差不多,具有國際競爭力。
但馬政府執政後召開賦改會,得出共識營所稅降至20%,財政部已不可能走回頭路,唯有支持政院版的產創條例。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法已在去年修正把營所稅率降至20%,影響稅收808億。如果依照民進黨主張的營所稅率降到17.5%,影響稅收會再增加404億。
另外,產創條例保留4項租稅獎勵,以93年所得資料計算影響稅收300億,如果用96年資料,則影響400多億。所以如果真的把全國稅率降到17.5%,並取消產創的4項租稅獎勵,對國庫的稅收影響最多為104億(404億減300億),或者更少至沒有什麼影響。
此外,財政部以前之所以主張取消所有稅租稅優惠的理由為,國稅局將可節省龐大的稅務行政成本,不必再花大批人力於計算審查繁雜的減稅案件,又可減少訴訟案件。以前光是促產引起的訴願案累積上千件,爭納雙方都損失很多人力在上面。而公司也不必多花錢請會計師簽證,可以省下一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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