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幻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7 09:15

中華郵政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

中華郵政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
2010/02/27 08:5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010年 2月27日電)金管會表示,中華郵政公司沒有銷售產物保險資格,卻受 (吉吉) 泰產物保險代理人公司委託,銷售汽車保險商品,違反保險法規定,金管會各處這兩家公司新台幣90萬元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吉吉)泰產險保代委託沒有合法銷售產物保險商品資格的中華郵政,進行汽車保險商品招攬,且商品繳費單內容中,多處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容易使人誤解。
另外,中華郵政不具財產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資格,從事招攬汽車保險商品行為,金管會也表示,已經違反保險法規定。
金管會表示,依保險法相關規定,各處 (吉吉)泰產險保代和中華郵政罰鍰新臺幣90萬元。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並應落實法令遵循暨內部控制制度,以免觸法。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