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財經刊物
›
保險/失蹤理賠 把握「一定時間」、「一定程序」兩原則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B
發達集團高級顧問
來源:
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26 20:19
保險/失蹤理賠 把握「一定時間」、「一定程序」兩原則
保險/失蹤理賠把握「一定時間」、「一定程序」兩原則
Now news :2009/10/26 11:25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莫拉克風災過後,除了重建家園外,保險公司最多的就是受理相關的理賠案件,而一般民眾投保意外險或壽險時,通常有3種情況可以申請身故保險金理賠,一是身故,二是全殘,三是失蹤,不過,多數人對身故及全殘較有概念,對失蹤理賠申請並不清楚,尤其當天災發生時,有相當多的人會面臨所謂的「失蹤」理賠,因此,壽險業提醒,失蹤必須要達到「一定時間」、經過「一定程序」才能申請理賠。
全球人壽指出,身故與全殘的保險理賠,只要提出相關證明即可申請,但失蹤則需根據人壽保險單示範條例對於失蹤處理的規定,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若發生失蹤,必須經法院宣告死亡後,並辦妥除戶登記,保險公司才會依據判決書內所判定的死亡時間為基準給付身故保險金,也就是說,失蹤必須要達到「一定時間」、經過「一定程序」才能申請理賠。
至於何謂「一定時間」呢?全球人壽表示,依據民法的規定,又分為普通失蹤及特別失蹤,走失或是登山等意外屬於普通失蹤,期間需達7年才能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而失蹤者年齡在80歲以上,則縮短為3年;若遭遇海難、空難、颱風、地震、戰爭、海嘯、暴風雪或其他特別危險事件則屬於特別失蹤,在意外發生1年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
而所謂的「一定程序」,則是指遇到失蹤狀況發生時,應在失蹤的48小時至72小時之後到警察局報案請求協尋,並以失蹤報案紀錄向法院做失蹤公證,再到戶政機關辦理失蹤登記,經過一定期間後才可以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
全球人壽表提醒,從法律上的規定來看,失蹤並不等於死亡,一般必須等到法院宣告死亡後才能申請保險金,但實際上,保險公司並不一定拘泥於法條,若民眾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保險公司調查後,通常保險公司會彈性作業先墊付身故保險金。
全球人壽進一步舉例說明,如果遇空難事件如經媒體報導全數罹難,罹難者家屬只要提出當時確有登機證明即可。因此,全球人壽提醒民眾,除了健全的保險規劃外,居家、外出都應先做好完善的預防措施,才能給家人一個最安心的保障與照顧。
1.5k 次閱讀 ⋅ 8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今天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8)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8/31證交所盤後零股交易成交股數前20名排行
啟新生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美而快 公告本公司115年07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維田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暨永豐金證券合作舉辦之「2026年半導體展高峰論壇」_更正法人說明會開始時間
台股大滿貫9月開門紅 台積電、聯發科領漲 將蓄勢挑戰48218點新高
聯發科及欣興營造多頭氛圍 台積電收高35元助力台股收漲820點
醫美也有複利效應?專家曝10年後差距更明顯
【Follow法人】記憶體提款機?外資砍力積電7萬張同步甩華邦電南亞科 反手掃27萬張00403A
【Follow法人】外資轉買超267億元!空單睽違一個月「低於8萬口」 分析師:態度偏多
台指期 失守46000點
B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