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拿出友人受害的影片,但是卻沒有提供明確的受害地點,加上他不是被害人,因此警方開給他「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他認為沒拿到三聯單就是警方吃案,但事實上不是沒拿到三聯單就是警方吃案。(記者王捷翻攝)
2020/11/15 06:4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王姓男子自稱有位陌生人遭陳姓男子痛毆,並脫衣下跪,他看不下去才報案,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認為,王男沒說出案發地點與時間,但這仍是有價值的情報,所以還是受理檢舉案,並開了「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給他,證明有受理報案,但王男認為沒拿到「報案三聯單」就向媒體檢舉警方吃案,五分局澄清,不是沒三聯單就表示吃案,以下整理7種「沒吃案」的單據。
王男自稱有一位陌生人欠陳男錢,被陳男擄走並迫該人,但是王男卻不清楚這人是在何處、何地受害,只知道臉書上有PO出這位陌生人受害的影片,影片內容是,欠錢的男子被迫在一群人前脫衣服、下跪,並遭到束帶捆綁、痛毆,警方看到這些驚悚影片,請王男透過關係聯絡,請被害者來報案。
但是,王男不願意進一步提供資訊,警方也找不到被害人,也偵辦沒有頭緒,但王男提供的情報也有價值,因此在今年6月受理後給他一張「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該表上方有編號,表示警方會繼續追查此事,不過當長榮外籍女大生報出南警吃案後,署長陳家欽認要求開受理報案要開「三聯單」時,讓王男認為他沒有拿到「三聯單」只拿到「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投訴媒體警方吃案。
五分局澄清,不是沒拿到三聯單就是吃案,依警政署「受理報案e化平臺一般刑案作業規定」其中第29條規定不須要立刻提供報案三聯單,依規定是給「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並不是警方吃案,警察業務有百百款,不可能用同一種單據證明警方有受理,給民眾的單據有7種,只要拿到7種單據的其中一種,都表示案件進入警方的處理程序中,請民眾不要誤解所有類型的案件都能拿到三聯單。
例如王男提供不明確的刑案情報,所以會拿到「受理各類案件記錄表」,若是有明確事證,警方才會開出「三聯單」,如果民眾在路邊撿到東西時,警方受理後會給「拾得物收據」;如果發生車禍,會拿到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如果有車輛遺失,又不確定是竊盜,會拿到「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如果是家人走失則會拿到「失蹤人口登記表」,假設發生家暴,報案人則會拿到「家庭暴力事件警察機關通報收執聯單暨被害人安全計畫書」。
由於王男無法提供案件發生的正確時間、地點,警方將這個情況視為檢舉案件,因此開出「各類案件登記表」,但不表示這會吃案,該登記表上有案件編號,證明已經進入受理流程。(記者王捷攝)
遇到家暴案件時,報案人會拿到警方俗稱的「安全計劃書」。(記者王捷攝)
如果犯罪事實不明確,或是各種檢舉、糾紛到派出所請求協助,就會拿到這張「各類案件登記表」。(記者王捷攝)
如果刑案發生的時間、地點明確,或是有相對的事實證據,就會拿到這張署長陳家欽說的「三聯單」。(記者王捷攝)
如果汽機車不見了,又無法確定是否失竊,到派出所報案會拿到這張「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就表示已經進入受理程序。(記者王捷攝)
出車禍要報案,也不是拿「三聯單」而是拿這張「交通事故聯單」。(記者王捷攝)
撿到東西送到派出所,完成報案手續會拿到的「拾得物收據」。(記者王捷攝)
到派出所報案家人失蹤,會拿到這張「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記者王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