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功華(中)與3業者提抗告,高等法院今駁回抗告,確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2020/11/09 17:5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上月28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第4波搜索約談13人,訊後聲押禁見2013年至2017年中山一派出所時任管區陳俊安、李功華與5名業者獲准;李功華與3業者提抗告,高等法院今駁回抗告,確定羈押禁見。
檢調查出陳俊安、李功華2員涉嫌於2013年至2016年間擔任中山一派出所管區期間,按月收受「嘉麗寶」酒店集團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姊妹賄賂各3至4萬元,並接受招待喝花酒;陳俊安另涉於2016至2017年間收受「888卡拉OK店」業者李政忠、房東鄭雅文的三節禮金約10萬元。
北檢10月29日複訊後,聲押陳俊安、李功華2管區員警,以及業者「嘉麗寶」酒店集團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姊妹、「紀梵希酒店6樓」會計余沛樺、嘉麗寶集團會計劉秀惠以及林琪。北院裁准7人均羈押禁見。
李功華、曾小琪、余沛樺、劉秀惠4人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認為,證據顯示曾小琪涉行賄李功華,並透過李功華介紹行賄其他員警,2人卻矢口否認,李功華位於居間介紹的關鍵角色,李和曾女有勾串之虞。
余沛樺自承依曾小琪的指示把帳冊藏起來,也在搜索前通知家人把家中藏的帳冊丟掉,她也被監聽到說過「須每月行賄警察,酒店才能繼續營業」,涉案甚深,說詞卻避重就輕,有滅證事實,也有勾串之虞。
劉秀惠不僅是會計,也是曾小琪的酒店合夥人,她在員警到搜索時,第一時間就通知酒店店長,並利用警調等候的空檔,把手機的照片全部刪掉;她有經手帳目,應訊時卻說沒有,有滅證、勾串事實。高院因此駁回4人抗告,確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