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0-04 22:55

國外遊學 寄宿家庭住宿費不得扣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4日電】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法規定,房屋租金僅限納稅人及其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者才可扣除,每戶每年可扣除金額以12萬元為限。
財政部強調,納稅人或其配偶、子女暑假到國外遊學,繳交寄宿家庭的住宿費,因非屬在我國「境內」發生的支出,不可以列舉申報租金支出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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