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0-09-23 15:09

豬油加工製品標豬肉產地 陳時中:第二手的不用

【時報-台北電】食藥署日前公告,第一手使用豬油的加工製品需標豬肉產地,第二手的不用,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回應,若是連第二層使用都要標,可行性會很小,因此還是維持第一手使用的豬油來做產地標示。 陳時中說,過去美牛時就是沒有對牛脂、牛乳來規範產地標示,這次是因國內豬油使用量大,所以才會來做,但若對每一層使用的豬油都進行標示,可行性就會變得很小,因此還是維持第一手使用豬油的產品來做標示。(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人齊)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