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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8-24 00:02

徵才薪資未達4萬禁寫面議 違者最高罰30萬

徵才薪資未達4萬禁寫面議 違者最高罰30萬
工商時報 數位編輯 2020.08.23
許多人力銀行的徵才訊息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在網站上刊登「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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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力銀行的徵才訊息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在網站上刊登「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後,明文規定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必須公開揭示貨告知求職民眾薪資範圍。
徵才訊息常見薪資不透明的現象,許多企業刊登薪資面議,但面試後才發現薪資未達4萬不符,或底薪加獎金才有4萬以上,這些情形都容易造成民眾誤解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陳信瑜說,為避免出現爭議,企業在徵才資訊揭露採定額(月薪3萬元)、區間(月薪32000至35000萬)或最低數額(月薪38000以上)等方式,不過區間的薪資不宜超過5千,以免區間過大失去公開揭示的用意。

勞動局表示,「經常性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可得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等,雇主在招募時,應清楚說明薪資4萬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與獎金,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誤解。(中時 游念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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