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03 09:09

財部新釋令,外商稅負合理化

【時報-台北電】在外商爭取逾10年之後,財政部將在今(3)日發布解釋令,大幅放寬純外商的「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包括勞務的提供地在海外,就直接免稅,以及外商在台灣的營業利潤,首度准予減除營業的成本費用,新解釋令將令外商稅負得以合理化、有效降稅。
所謂純外商是指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分支機構或營業代理人。以前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一律就「總額扣繳20%」,為最終稅率;今天起改為,先扣繳20%,純外商可以舉出成本費用的證明,向國稅局申報,從所得中扣除,辦理退回溢繳的扣繳稅款。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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