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洗手有這些字 最高罰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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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 下午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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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書萓/台北報導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以致於手部清潔類產品需求量大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持續接獲民眾反映「乾洗手類」及相關可施用於人體之清潔液產品廣告涉有醫療效能之宣傳,有違反藥事法之虞。臺北市衛生局說明,非領有藥品許可證之乾洗手產品屬一般商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倘經查證屬實,則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防疫期間感謝民間企業共同努力,為國人健康盡一份心力,惟相關產品宣傳廣告仍應注意並遵守相關法規規定,「乾洗手類」及相關可施用於人體之清潔液產品廣告,常見違規案例中具「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功能之詞句,例如「…手部殺菌滅菌...流感防疫…有效對抗新冠病毒(武漢肺炎)…能有效消滅多種細菌、酵母菌、真菌及病毒…消毒…殺死腸病毒、諾羅病毒、流感病毒、H1N1、SARS…」等,已涉及醫療效能,違反藥事法規定。
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注意企業形象,針對產品廣告應自主管理,一般商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宣傳,以維護民眾消費權益,有關廣告之刊登,北市衛生局蒐集衛生福利部制定之法規及函釋編纂成「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每年定期更新上傳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提供免費下載(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aspx?n=95E91B228FC2B2D7&sms=0EDD72582D0A6558),歡迎多加利用。
民眾或相關業者如有任何防疫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 (或0800-001922)或臺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聯繫洽詢,亦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https://www.cdc.gov.tw)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s://health.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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