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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3-23 10:43
冤獄剝奪31年人生 美國男子獲賠約3千萬
一名田納西州六旬男子1978年被控竊盜、性侵,遭法院定罪下獄,坐牢31年才因DNA證據洗刷清白。如今州政府申訴委員會裁定,他可獲賠100萬美元賠償(約新台幣2919萬元)。
田納西州申訴委員會(Tennessee Board of Claims)21日表決一致通過,裁定61歲的麥金尼(Lawrence McKinney)坐冤獄31年,應獲賠100萬美元。這個金額是申訴委員會權限之內,得以裁定的最高賠償數目。
1978年,麥金尼被控在曼菲斯(Memphis)涉嫌竊盜、性侵,並被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2009年,DNA新證據卻證明他的清白。
田納西州州長哈斯拉姆(Bill Haslam)去年12月發布行政命令宣告麥金尼清白無罪,這道行政命令讓麥金尼得以展開討回公道的法律程序,提出遭到非法監禁(wrongful imprisonment)申訴並求償。
麥金尼2016年接受福斯新聞網地方電視台FOX 17訪問時曾說,在牢裡待了31年9個月18天12小時,卻是為了他從來不曾犯下的罪。
他說:「他們奪走了我的人生,奪走了我的一切,我根本沒有機會成家,沒機會養兒育女,什麼都沒了。」
麥金尼在訪問中說,生命當中20幾歲,30幾歲以及40幾歲的黃金歲月都被剝奪了,他完全失去了為自己建立任何事情的機會。獄中漫長日子幸好有宗教信仰做為心靈依靠。
根據田納西州申訴委員會裁定,麥金尼可以先拿到35萬3000美元的賠償金,用來支付律師費用、清償債務,以及用來買車。其餘的64萬7000美元賠償金,將以每個月3350美元的方式分期領取,如果在金額領完之前就死亡,剩餘款項將由家屬繼承。